”穿小鞋儿”,是指借故给别人找茬,打击报复的一种方式,含贬义,言之不是正人君子所为。一般都是指单位领导对员工的假公济私的一种报复行为。
不过,这个“小鞋儿”穿的挺好,有意思,有情趣。只是要是花儿长大了就不能再穿了,就该换大鞋了。
在封建时代,我国汉族妇女一直沿袭着缠足陋习,脚缠得越小就认为越美,而美其名曰“三寸金莲”。过去婚姻大事全凭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男女双方根本互不相见,所以,只能依照脚的大小,而衡量女人的俊丑。因此,在媒婆说媒时,必先请男方看女方的鞋样儿,以示女方脚的大小,一旦男方同意了亲事,就留下此鞋样儿了,按此样尺寸作一双绣鞋连同订婚礼物一起送到女方家,成亲那天,新娘必须穿上这双绣鞋,以防脚大而受骗。
如果当初故意把尺寸弄小,自然就穿着不舒服,甚至穿不上,从而使女方出丑。后来,人们把这一风俗引伸到社会生活中,用来专指那些在背后使坏点子整人,或利用某种职权寻机置人于困境的人为“给人穿小鞋”。(网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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